银娱优越会717法律改革委员会执行董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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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警务法律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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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刑法和程序
银娱优越会717目前是MLRC的执行董事。约翰是曼尼托巴大学法学院的工作人员。他拥有刑事司法学士学位,并于2010年从罗布森·霍尔法学院(Robson Hall Law School)毕业于罗布森·霍尔法学院(Robson Hall Law School)。2011年,他被任命为律师协会。他于2015年从奥斯古德·霍尔(Osgoode Hall)获得了LLM。
发表的作者,以前是温尼伯警察局的参谋长,皇家律师和副风险经理。他还是一名警察25年,从事商业犯罪,仇恨犯罪和重大罪行。除MLRC外,约翰还参加了包括银娱优越会717人权委员会,罗斯布鲁克之家和温尼伯警察博物馆在内的许多董事会。